1
一家混改企業的經歷
春節前,我接待了一家國企改革的負責人。這是一家坐落于京津冀地區,2017年順利完成混改的中型企業,其母公司是一家國有絕對控股的上市公司。通過努力,此企業引入了一家來自深圳的民營同行作為戰略投資者,把公司股權變成和民營企業接近對等股比的股權結構。
說實話,在他們這個競爭激烈的服務行業里,實現南北兩地的企業“聯姻”,完成股權合作是挺不容易的。雙方股東都對混改后的新企業抱有美好期望,不過,在混改后的一年時間內,這家企業的發展并沒有出現期待中的騰飛、創新、增長,國有企業慣性仍在,民營企業機制無存,山還是山,水還是水。
大家不禁疑惑了,“混改的效果怎么會這樣?混合所有制的活力和理論中的市場化機制怎么落不了地呢?”
我問這位朋友,“你們公司混改后,董事會是不是變了?”
“自然變了,增加了兩個董事位置給投資者。我們三個,他們兩個”。
“那董事會一年開幾次?”我繼續問。
“董事會當然開不了幾次,我們這邊的大部分董事是上級公司派來的,平時的工作也不少,投資方在深圳,不好協調這兩地的時間。況且,你知道的,董事會上哪能討論出什么大事,還不都是例行程序,總結總結,相互表揚表揚...…”
“噢,那混改后,你們公司的領導層有什么新變化嗎?”
“公司原來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都是我們上級公司任命的。根據協議,混改中在領導班子里給投資方增加了一個位置。”
“這個新高管一定帶來了很多好主意和辦法吧?”
“呵呵,剛來的半年,他還經常找我們總經理,說我們需要改改,比如像我們這個行業,去多拿些資源,搞搞連鎖;還比如內部需要整合。這些事情聽起來都對啊,不過一是我們上級有不少管理規定,包括投資的、崗位的等等,這些事情也沒法全部一人做主。二是總經理也做了許多年,風險意識還是足夠的,也不太敢動。所以半年后,這位新副總再也沒說過什么...…”
“員工感覺到有什么新變化嗎?”
“混改時為了保持穩定,專門和投資方約定原有勞動合同在三年內保持不變。所以,以前怎么管,現在還是怎么管。”
“大家對這種現狀滿意嗎?”
“不可能滿意,我們已經是混合所有制了,領導覺得你們應該好好搞吧,結果啥新東西都看不見;職工覺得我都混改了,咋還不漲漲工資;我們這幾個管理層也郁悶,想改革,但是好像啥都沒法兒干。哎,劉老師,你說這是啥原因?怎么解決這個事?”
2
機制改不動的“老”病因
聽完朋友的疑問,我只能笑了,“原因你剛才都說了,董事會還是老擺設、上級管理還是老辦法、干部觀念還是老路數、一把手還是老模式、員工還是老習慣。我看就是這‘五老’一起聯手,把你們這個原來挺好的改革給搞成打醬油的了”。
“我先說說這董事會吧。全資企業,一股獨大,董事會容易成為一紙空文,所以國外很多現代企業都聘請外部董事、獨立董事作為大部分的董事成員,期望以此來制衡股東的決策,實現科學化;或者干脆簡化董事會,只設立執行董事,更好的執行股東意志。”
我繼續解釋:“混改了,就是實現了股東多元化,那么按照公司治理原則,就需要把這個董事會做實,真正讓董事會為決策負責。這個事情的難度在哪兒呢?就是因為現在董事會治理的很多東西都只有原則性的描述,就像《公司法》里那幾句,沒有可供管理實踐應用的指導細節,所以現在很多混改企業的簽訂章程里,都沒有詳細的治理規定。”
“比方說,讓董事如何深入企業?兼職董事如何兼顧企業?董事如何與高管層討論?股東和董事如何溝通?等等。這些問題都沒有詳細答案,董事會只增加幾個外部投資者名額,依然只是一個定期投票的擺設。”
“下面再說說上級單位,這個環節更能直接產生問題。”
“國有企業經過這么多年的發展,國有資產管理經過這么多年的完善,都已經形成了完整的體系,這個完整的體系是適應全資國有企業的深度管理要求的,在一些關鍵方面,必須一竿子插到底。現在一些國有企業的二、三級單位混改后,有的從全資變成50對50了,有的變成‘三四三’了,這時候原先的國企管理體系怎么跟著調整?這個問題是混改企業之外的環境問題,但是也是核心的生存環境問題啊。”
“如果不變,上級單位還是直接發文給對口部門,原先的制度政策都要混改企業繼續全盤執行,監管模式還是老路數,那混改企業的改革環境一定不會太好吧?我們都說混改重在改,這個改字,我看不是混改公司自己的改,而是需要國有股東單位意識到自己首先要改過來才行。”
“下面一個問題是關于干部和“一把手”的。一家混改公司有沒有活力,股東說了不算,關鍵是這幾位帶頭人有沒有動力、激情和推動力。人人都有疲勞期,若時間久了,現在的班子成員對事業的動力都會衰減,能正常工作就不錯了。所以,怎么調動這幾個人的活力,是改革成功的基礎呀。”
“激活領導班子,我認為有兩種方法”。
“第一,讓他們的利益和公司的長期發展直接捆綁起來。最好就是實現核心層持股,當然必須是優秀干部,并不是誰都給股份。現在國家對混改企業的股權激勵、政策正逐步放開。當然,如果沒有辦法一步到位,我建議你們還是可以考慮通過利潤分享計劃或者分紅權等方式,把管理層的能力激發出來。”
“第二個辦法就是內引外招相結合,從領導班子這一層推進市場化經理人機制。市場化,就是讓這些干部都放下干部身份和級別待遇這些國有行政的東西,從國有體系辭職,把人事社保關系都轉到人才交流中心。同時,根據市場水平和業績水平,給這些轉型的新干部更加有吸引力的激勵。”
“這樣才能做到責、權、利對等,股東才有底氣提要求,干部才有壓力和動力做事。你們是市場化程度高的行業,完全可以多用外部人才,多用競爭選拔機制來激活干部隊伍。”
聽到這里,朋友覺得我說的夠多了,直接問,“那你說我們應該怎么改吧?”
3
機制落地的三件事
“其實我剛才已經說了,核心是解決三件事。”
●“首先是需要政策。混改公司必須要有一個相對寬松的生存和發展環境,更不用說現在是在試點時期,這個環境只靠公司自己是做不到的,必須由國有股東單位精心培育和創造。”
“創造什么樣的環境呢?有兩點特別關鍵,一是授權,二是容錯。國企混改后,國有股東必須重新思考要管什么、要放什么。我認為核心是管資本、管黨建、管干部,同時大膽放開經營。”
“用好經營權,就要給混改企業市場所需的投資決策、用工找人、薪酬激勵、采購物資、資金調度等必要經營掌控自由度,這并不簡單。容錯,就是對事不對人,允許實驗,允許失誤,允許創新,這將對傳統的監管提出不小的挑戰。”
●“第二件事是需要干部。混改企業一定要配置一位優秀的“一把手”,一位市場化的領導人,再加上一批市場化機制支撐的高級管理團隊。這位“一把手”最好持股,也需要有長期激勵給予保證,這樣能解決股東意志與干部想法難以一致的問題。”
●“最后是章程問題。要把混改章程當作企業的根本大法來定位,涉及治理、沖突、發展的問題,都應該在混改章程里有最明確的表達,不能只抄條文,而沒有企業自己的管理思想。”
如今,越來越多的企業都開始在混改道路上前進,希望混改也走進新時代,迎來新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