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官方:調整實驗室標準變更、負責人變更等變更的管理方式
時間:2021-11-16 14:41:11來源:智天下顧問
本次調整涉及機構類型為實驗室及相關機構(生物樣本庫除外)、檢驗機構。 可實施備案管理,由機構在實驗室/檢驗機構認可業務系統中提交變更申請,獲得批準后直接公布;由機構 在系統中提交變更申請,獲得批準后直接公布。(2)對于名稱、地址、 授權簽字人、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變更,公眾號【實驗室ISO17025】提醒,其變更維持原變更管理方式不變。機構在系統中提交變更申請后,變更申請書正文需郵寄紙質版,附表及其他資料可以電子版形式上傳到系統;名稱和法定代 表人變更,還需郵寄紙質版的全部變更申請資料。
對于實施備案管理的授權簽字人及標準變更,CNAS不再發放紙質版認可決定書,機構可在系統首頁的“通知書列表”中查 看、下載,其他變更維持原發放方式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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