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6月1日起,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認證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2020年4月2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產品由生產許可轉為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實施要求的公告》(2020年第19號)。根據《國務院關于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決定》(國發〔2019〕19號)要求,市場監管總局對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產品由生產許可轉為強制性認證(CCC認證)管理。
自2021年6月1日起,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認證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2020年4月2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產品由生產許可轉為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實施要求的公告》(2020年第19號)。根據《國務院關于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決定》(國發〔2019〕19號)要求,市場監管總局對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產品由生產許可轉為強制性認證(CCC認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