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背景
1.1 ISO發布了ISO/IEC20000-1:2018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于2018年9月發布了ISO/IEC20000-1:2018《信息技術服務管理第1部分:服務管理要求》,該標準代替了ISO/IEC20000-1:2011。
1.2 IAF關于ISO/IEC20000-1:2018轉換的決議
在2018年10月國際認可論壇(IAF)成員大會上,通過了有關ISO/IEC
20000-1:2018轉換的決議(編號為:IAFResolution2018-14)。該決議規定ISO/IEC20000-1:2018的轉換期為3年,即2018.9.30至2021.9.29;在轉換期截止后,獲認可的、依據ISO/IEC20000-1:2011的認證證書將過期失效或被撤銷。其中:
2019.5.31前(即:轉換開始后的8個月內),認可機構應完成認可轉換的準備;
2020.3.31前(即:轉換開始后的18個月內),已認可的認證機構應完成依據ISO/IEC20000-1:2018的認可轉換;
2020.3.31起(即:轉換開始后的18個月后),認證機構應依據ISO/IEC20000-1:2018實施初次認證審核和再認證審核。
注:根據編號為IAFResolution2018-17的IAF成員大會決議,有關ISO和IEC標準的轉換開始日期為該標準發布之月的最后一天。
1.3 我國認證標準轉換相關的要求
國家認監委于2015年9月28日發布2015年第30號公告——《國家認監委關于管理體系認證標準換版工作安排的公告》。公告中明確了在等同采用國際標準的管理體系認證領域中,在國際標準發布后新版國家標準發布前的時期內依據國際標準開展認證及相關工作的安排。
綜上所述,CNAS將在基于ISO/IEC20000-1的服務管理體系認可制度中依據ISO/IEC20000-1:2018實施認可轉換活動。
注:本文中新版認證標準是指ISO/IEC20000-1:2018,舊版認證標準是指ISO/IEC20000-1:2011。
2 目的和范圍
本轉換說明旨在根據IAF相關決議和CNCA公告,指導在基于ISO/IEC20000-1的服務管理體系領域有序完成ISO/IEC20000-1:2018換版所引起的認可轉換。
本次認可轉換工作涉及《CNAS認可制度體系表》(CNAS-ASC01)中基于ISO/IEC20000-1的服務管理體系專項認證機構認可制度。
3 轉換依據
在制定本次轉換安排時,主要考慮了國家認監委2015年第30號公告、IAF相關決議以及CNAS以往的認可轉換實踐。
4 轉換期
本次ISO/IEC20000-1:2018的轉換期為3年,從2018.9.30至2021.9.29。其中:
2019.2.28前,CNAS完成認可轉換的準備工作;
2020.3.31前,獲CNAS認可的認證機構應完成依據ISO/IEC20000-1:2018的認可轉換;
2020.3.31起,獲CNAS認可的認證機構應依據ISO/IEC20000-1:2018實施初次認證審核和再認證審核;
自2021.9.30起,帶CNAS認可標識的、依據ISO/IEC20000-1:2011的認證證書將失效。
5 認可轉換準備
5.1 CNAS的認可轉換準備
2019年2月28日前,CNAS完成相關準備工作,可以接受認證機構的轉換申請,組織開展認可轉換相關工作。
5.2 認證機構的轉換計劃
認證機構應針對從事的ISO/IEC20000-1認證業務制定轉換計劃。轉換計劃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
1)獲得ISO/IEC20000-1:2018,并對其變化內容的分析識別,以及內容變化對機構認證活動的影響分析,如:對認證機構過程或文件化信息的調整需求;
2)對各類認證職能人員(見CNAS-CC01附錄A)依據新版認證標準開展認證活動進行必要的培訓和評價;
注:根據認證標準修訂變化內容分析,僅通過“材料自學 書面考試”的方式不足以證明全部審核人員能夠達到對新版認證標準一致理解和正確使用的水平;由對新版認證標準進行跟蹤分析并有深入理解的人員實施的培訓,并配合完成相應的評價可以為審核人員整體的轉換評價提供基礎的信心。
3)認證機構依據新版認證標準開展認證活動的安排,如:認證機構依據新版認證標準開展認證的時間安排,對獲證客戶實施認證轉換的工作程序等;
4)在過渡期內仍然依據舊版認證標準保持或頒發認證的安排及相關要求,如:原有客戶依據舊版認證標準保持認證的安排等;
5)與獲證客戶和潛在認證客戶就認證標準變更引發相關安排的信息溝通;
6)如果認證機構在新版標準發布前已經啟動了認證轉換的相關工作,應分析新版標準發布稿與前期標準草案的差異,識別這些差異是否對認證機構的轉換安排產生影響,并確定是否需要對前期實施的轉換工作進行必要的調整或補充;
7)考慮符合相關法規要求的安排,如:考慮與認證機構相關的行政審批資格、與審核人員相關的注冊要求等合規性要求的安排。
認證機構制定的轉換計劃中,應考慮各項工作的相互關系和完成時限,保證認證機構在具備能力后開展依據新版標準的認證工作,并應確保最遲在轉換截止期結束前完成舊版認證標準的轉換工作。
5.3 認證機構轉換計劃的實施
已認可的認證機構應按照轉換計劃(見5.2)實施各項活動。
認證機構依據轉換計劃開展的各項活動(包括可能對轉換計劃調整后確定的活動)應足以確保認證機構具備能力并按照新版標準要求實施認證。
6 認可轉換實施過程
6.1 認可轉換申請
獲認可的認證機構在按照上述5.2制定轉換計劃,并按照5.3進行了必要轉換活動的基礎上,可向CNAS申請認可轉換。
獲認可的認證機構在申請認可轉換時,請填寫附表的內容并與相應的證明材料一并提供CNAS。認證機構填報的附表及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時,需同時提供紙質版和電子版。相應的證明材料至少包括:
1)認證機構對本次認證標準變更的轉換計劃(可以是一個或一組對轉換工作的策劃);
2)通過對修訂前后的認證標準的差異分析,確定認證標準修訂對認證機構運行過程和能力需求的影響分析;
3)對各類認證職能人員的培訓和評價計劃;
4)對現有客戶認證轉換的工作安排、對新認證客戶實施認證的工作安排、在過渡期內保持或新頒發舊版認證證書的安排,以及過渡期內相應認證文件中認可標識使用的安排;
5)向現有客戶或潛在客戶說明轉換期內認證機構相關政策和安排的通知或溝通記錄;
6)針對本次認證標準的轉換,認證機構自身的文件修訂調整情況;
7)已完成培訓評價活動的證明材料,及經評價認證職能人員的能力證明材料;
8)根據具體評審需要,其他必要的補充材料。
6.2 認可轉換評審方式
自2019年2月28日起,CNAS既接受認證機構提出的專項認可轉換申請,也接受認證機構結合例行辦公室評審進行認可轉換的申請。
6.2.1 專項認可轉換的方式
CNAS接受認證機構按照上述6.1提出的專項認可轉換申請。在受理轉換申請后的一個月內,CNAS將實施轉換評審并產生轉換評審結論。
6.2.2 結合例行辦公室評審進行認可轉換的方式
對申請結合例行評審實施的轉換評審,認證機構需按照上述6.1提出申請并與CNAS聯系確定相關事宜,以便安排評審組實施轉換評價。通常情況下,結合例行評審實施的轉換評審,其轉換評審結論將與例行評審結論同時產生。
注:認證機構在確定采取結合例行辦公室評審實施轉換時,應適當考慮完成例行評審各項活動所需的總體時間,以確保在認可轉換截止期前完成轉換。
6.3 轉換評審結論與輸出
在轉換評審過程中可能需要認證機構補充提交評審資料,認可轉換評審將產生“轉換評審通過”或“轉換評審不予通過”的結論。
對轉換評審不予通過的認證機構,可以在自身調整或補充完成相關轉換工作后重新申請轉換。
對轉換評審通過的認證機構,CNAS將換發該領域認可證書附件。對申請結合例行辦公室評審一并實施轉換的認證機構,CNAS將在完成認證機構例行評審后進行認可證書附件的換發。
完成轉換評審并獲得更新后的認可證書附件,證明認證機構針對認證標準換版進行的策劃準備和實施的轉換活動能夠保證其具備依據新版認證標準開展認證活動的能力。認證機構應在滿足相關法規或監管要求(如:國家認監委2015年第30號公告等)的情況下開展依據新版認證標準的認證活動。
認證機構的認可轉換通過后,可在依據新版認證標準頒發的認證文件中使用認可標識,對認可標識的使用應滿足CNAS-R01等相關要求。
6.4 后續評審等相關安排
6.4.1 在完成認可轉換后,CNAS將在隨后的辦公室評審中將關注:
1)轉換計劃的實施進度與完成情況;
2)認證標準新增或變化的要求在認證工作中的實施情況(包括必要時發生調整的工作流程和文件程序的應用);
3)是否確保安排經過認證機構評價合格后的人員實施審核等認證職能;
4)對依據舊版認證標準實施認證的相關安排和實施情況等。
6.4.2認可轉換完成后的見證評審
認證機構通過轉換評審后,CNAS的見證評審將僅接受認證依據為ISO/IEC20000-1:2018的審核項目。
在認可轉換完成后,CNAS在后續的見證評審中將關注:
1)依據新版認證標準策劃和實施審核是否能夠與新版認證標準要求一致;
2)被見證審核人員的能力是否有足夠的能力依據新版認證標準實施審核。
6.4.3 轉換期內對未完成轉換的認證機構的評審
在2020年3月31日前,對尚未申請或尚未完成認可轉換的認證機構,CNAS在評審中將關注認證機構轉換工作的準備情況,并向認證機構說明不能按時完成轉換工作對認可資格的影響。
6.5 認證活動不滿足新版認證標準要求的處置
對已完成轉換并更換認可證書附件的認證機構,由于未實施轉換計劃等原因造成其人員能力或認證過程不能滿足認可要求時將構成不符合,并可能影響到認證機構的認可資格。例如:在過渡期內,已完成認可轉換的認證機構安排未經評價滿足能力要求的審核人員開展依據新版標準的審核活動的,將認為其審核策劃與實施存在嚴重偏差,CNAS可依據CNAS-RC02的相關要求暫停機構在該領域的認可資格。
6.6 轉換評審的工作量和認可轉換費用
對專項轉換評審及結合例行辦公室評審實施的轉換評審,按照1個評審人天計算工作量,評審費按1個評審人天收取。
7 轉換期截止后安排
自2020年3月31日起,未完成本次轉換的認證機構,CNAS將按照有關認可規范要求對其相應的認可資格做出處置。
自2021年9月30日起,帶CNAS認可標識的、依據舊版認證標準認證證書將失效。
8 轉換期內的認可擴項申請和新認可申請
8.1 自本文件發布之日起,CNAS不再受理依據舊版認證標準的初次認可申請。在本文件發布之日前已經受理的初次認可申請,CNAS將按照正常程序完成相應認可活動,并請認證機構在轉換期內完成認可轉換。
8.2 對轉換期內尚未完成認可轉換的認證機構,建議其擴大業務范圍與轉換同時申請,轉換和擴大業務范圍通過后換發依據認證標準并增加新認可業務范圍的認可證書附件。
8.3 自2019年2月28日起,CNAS將接受依據ISO/IEC20000-1:2018的認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