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企業知識產權風險可以概括為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可能遇到并且會給企業帶來不利影響的知識產權事項。在知識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為保持市場領先地位或爭奪新興市場份額,企業已將知識產權作為競爭的重要手段。
企業內部管理
企業生產經營各環節存在不同知識產權風險,本文按照研發、采購、生產、銷售梳理了各環節可能面臨的知識產權風險。
1.研發環節
對于高新技術企業而言,新技術、新產品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在研發環節(包括技術研發和產品開發)企業面臨的知識產權風險主要包括:
(1)研發前未經檢索導致重復研發;
(2)研發人員缺乏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技術內容被公開導致新技術、新產品無法獲得專利保護;
(3)保密措施不當、管理不善或者核心研發人員流失而導致技術和產品被他人模仿、抄襲;
(4)研發前未做知識產權風險排查,導致產品侵犯他人在先權利;
(5)與其他單位合作中,未能明確約定技術成果歸屬而導致自樹競爭對手或者技術成果被競爭對手合法使用;
(6)與研發人員約定不明而導致知識產權權屬糾紛。
2.采購環節
生產資料采購是保證企業生產經營的前提,采購環節涉及的知識產權風險主要是企業采購設備、儀器、材料、部件等生產資料因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而導致的侵權風險,以及因知識產權問題而導致的企業與供應商之間的索賠糾紛。因為權利人可以向供應鏈上任意廠商主張權利,企業因采購、使用涉嫌侵權的生產資料也可能成為被告。
一旦涉訴,企業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應對訴訟案件,還可能遭遇被控侵權的設備、材料等無法繼續使用的窘境。如果企業與供應商之間的合同沒有明確約定供應商保證和賠償責任,企業很難就應訴成本和所受損失向供應商索賠。
3.生產環節
不論企業自身有工廠獨立完成產品制造,還是委托其他公司進行產品的制造,或者被其他公司委托制造產品,生產環節知識產權風險都是不容忽視的。企業自行生產產品過程中,如果未能做好保密工作,存在泄密風險。企業委托其他公司代為生產產品時,會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合作過程中存在技術方案外泄風險。
例如,蘋果公司委托富士康代工生產iPad2,富士康研發部人員將產品后殼的數據有償出售,購買人利用這些數據提前制作出了iPad2的保護套,使蘋果公司和富士康陷入十分尷尬的境地。企業作為受托方時,如果委托人不是權利人,也沒有獲得權利人的授權許可,被委托人很容易陷入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陷阱。
4.銷售環節
銷售部門是企業中最直接的效益實現者,但在實現企業效益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伴隨著風險。銷售環節知識產權風險來源之一是銷售合同中關于知識產權的權利義務。有些企業不太重視與客戶銷售合同中關于知識產權權利義務的約定,認為拿到訂單就萬事大吉,孰不知銷售合同中蘊含著極大風險。
例如,銷售合同規定企業要向客戶承擔因產品知識產權糾紛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費用,但是其實很多情形下這些損失和費用本不應由企業承擔,比如根據客戶提供設計方案生產的產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而設計方案本身才是導致侵權的原因。
又例如,銷售合同規定企業要將包含在產品中的所有知識產權許可給客戶,并且該許可是免費的、永久的、無范圍限制的、有分許可權。如果接受這樣的條款,意味著客戶和客戶的其他供應商,即企業的直接競爭對手,皆有可能無限制的免費實施本企業的知識產權。這會嚴重影響企業知識產權的價值,使企業儲備的知識產權攻防武器的效用大打折扣。
企業知識產權風險管理四項原則
要做好企業知識產權風險管理工作,首先要明確企業知識產權風險管理的基本原則,在原則指導下開展具體工作。
1.戰略一致原則
企業知識產權風險管理,首先要服務于企業的整體戰略目標,要與企業發展階段相適應,與企業在市場的定位相協調。
如果企業發展戰略是大力開拓海外市場,則知識產權風險管理的重點也應當放在海外知識產權風險管控。如果企業發展戰略是從硬件產品逐步轉向硬軟件相結合、物聯網領域,則知識產權風險管理也應當向軟件著作權、互聯網、物聯網等方面傾斜。
2.成本收益原則
企業知識產權風險管理,要充分考慮成本與收益。
有效的風險管理是將風險控制在合理范圍內,同時控制人力、財務和時間成本等。不計代價和成本的風險控制不符合市場規律。對于可能嚴重危害企業經營的重大風險,應當從嚴處理,做到最大限度的排除。以新產品上市前的知識產權風險排查為例,對于技術密集型產品,由于產品涉及的技術廣泛,對所有技術點都做排查,經濟成本巨大,時間成本高昂,會影響產品上市時間,被競爭對手搶占先機。對此,可以采取有針對性的排查策略,重點放在新技術、產品宣傳中的賣點、產品辨識度高的部分;知識產權風險排查的地域范圍放在主要市場國家和知識產權高風險國家的交集。
3.前瞻性原則
知識產權風險管理要做到未雨綢繆。
企業需要對知識產權風險有預見性,提前做好風險排查并對未來可能發生的危機做好應對預案。如果企業意欲開拓海外市場,應當提前做好海外商標申請工作,對于重要技術和產品要提前做好專利布局,包括自主申請專利、從外部購買專利或者獲得專利許可,消除專利壁壘,同時防止他人設置新障礙,限制新技術、新產品的改進和發展。如果行業內競爭已經處于白熱化階段,競爭對手利用知識產權訴訟打擊企業的可能性是極高的,企業就要做好應訴準備和反擊策略。如果企業采取主動出擊策略,則需要明確訴訟目的與目標,再制訂周詳的訴訟計劃,同時要防止競爭對手的反擊。
4.普遍性原則